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7-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学生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遵循学生成才规律,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要求,提出全校学生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协同党委宣传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信息调研、分析、反馈和学生的稳定工作;协调各学院做好校风、学风建设工作。
  3、参与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负责指导学生骨干培训。
  4、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行为考评、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学生毕业鉴定、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库等心理建康教育相关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人武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拥军优属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兵役法》、《国防法》、《国助教育法》的要求,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对学生进行国防观念教育、传授基本的现代军事知识,重点加强内务规范和组织纪律教育。
  2、掌握本校转业、退伍军人情况,做好国防潜力统计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3、掌握本校适龄青年职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做好征兵工作。
  4、协同人事处、工会等部门关心全校革命伤残军人、转业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和身体情况,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学生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按照学校工作要求,负责起草学生工作计划;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并协调和指导学院学生工作。

  2、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负责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3、负责做好学生奖、贷、助学金的管理使用和国家助学货款审核与管理工作。

  4、做好学生违纪事件和信访的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善后工作。

  5、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

  6、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7、负责编辑与设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咨询宣传工作,加强与基地重点中学的联系,有计划、有力度地深入做好招生咨询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负责考生和家长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9、建设和维护招生录取信息网。

  10、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和培训,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

  11、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12、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的个案审查、招生遗留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工作。

  13、加强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不断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

  14、熟悉国家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与规定,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特色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15、制订就业指导计划和毕业教育计划,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并进行检查监督,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咨询服务。

  16、负责向社会发布本校毕业生资源信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强与各地就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并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

  17、负责组织毕业生双向选择活动,组织好校内外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

  18、负责毕业生签约签证、协议审核,按时上报就业方案,及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19、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社会及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计上报有关数据。

  20、完善就业指导信息网络,建立网上就业咨询。

  21、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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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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