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是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见常大[2015] 102号文件(学生处网页规章制度中)

三、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对照常大[2015]102号文件的评比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交辅导员,学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将电子及纸质材料15日前报学生处。(汇总表见附件、学生纸质申请表盖章材料请一并提交)

学生工作处

                                       2020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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