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现将本学年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扶贫办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达。
二、减免标准:未脱贫和在2020年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以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新生2021-2022学年学费全额减免;2020年以前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学费部分减免。海外教育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专业普通公办收费标准减免。
三、减免程序:
1、校学生处负责复核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材料;
2、学校审定后,财务处将抵充欠费后的余额退还至本人绑定的建行卡中。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