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是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见常大[2015] 102号文件(学生处网页制度文件栏中)
三、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对照常大[2015]102号文件的评比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提交辅导员,学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将电子及纸质材料在11月18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cczu.edu.cn(材料要求:①电子版汇总文件备注:序号-学院名称-文档名称;②附件1-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版、附件2-学生纸质申请表:盖章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提交)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