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4 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今年下达至我校的名额,按照学生人数比例,我校拟推荐“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35名;“省优秀毕业生”本科生11名;“省先进班级集体”班级7个。各学院本科生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三好优干

优秀毕业生

先进班集体

1

石油化工学院

2

1

1

2

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

1

1

3

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1

1

1

4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4

1

1

5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

2

1

1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1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

8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

9

城市建设学院

2

1

1

10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产业学院

3

1

1

1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

3

1

1

12

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

2

1

1

13

吴敬琏经济学院

2

1

1

14

史良法学院

1

1

1

15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1

1

1

16

美术与设计学院

2

1

1

17

音乐与影视学院

1

1

1

18

外国语学院

1

1

1

19

周有光文学院

1

1

1

20

体育学院   中体产业学院

1

1

1

21

海外教育学院

1

1

1

22

华罗庚学院

1

1

1

23

机器人产业学院

中以科创学院

1

1

1

24

应用技术学院

1

1

1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校,再经学校评选后报送教育厅。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学院推荐,经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校,再经学校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2.评选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学院推荐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要求各学院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1-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3-4)(电子、纸质盖章版各一份)于4月15日上午9点前报学工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xsc@cczu.edu.cn。

      2.工作进度:4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材料的初审、公示与上报;

                          4月中旬组织校级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月1日前完成学校材料上报。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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