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复评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有必修课不及格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的进行了复评,复评小组一致意见,对班不及格率小于30%的降一等,班不及格率超过30%(含30%)的不降等,复评结果见附件1。请各学院将复评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本科生复评汇总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