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
二、评选名额
省教育厅今年下达给我校的名额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8名,先进班级6个。按照学生人数比例,我校拟推荐“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16 名、研究生2 名,“省先进班级”本科生班级6个。
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本科生:
序号 | 学 院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级 |
1 | 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 | 2 | 1 |
2 | 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学院 | 1 | 1 |
3 | 机械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2 | 1 |
4 | 石油工程学院 | 1 | 1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 |
6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2 | 1 |
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1 | 1 |
8 |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 1 | 1 |
9 | 商学院 | 4 | 1 |
10 | 史良法学院 | 1 | 1 |
11 |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 1 | 1 |
12 | 艺术学院 泰然影视学院 | 2 | 1 |
13 | 周有光语言文化学院 | 1 | 1 |
14 | 体育学院 | 1 | 1 |
15 | 海外教育学院 | 1 | 1 |
16 | 华罗庚学院 | 1 | 1 |
2、研究生:有研究生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上报学生处孙粤文老师。
三、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校,再经学校评选后报送教育厅。
评选要求: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学院推荐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五、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学院将江苏省“省级先进”推荐汇总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院章)于4月29 日16点前报学工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学校评选时间、评选形式另行通知。
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