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支持教育事业、鼓励母校学生成才的心愿,深圳市中大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翟健栋博士奖学基金”,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培养学生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思想意识。现将2021年的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全日制公办在校本科生中当年度的校三好学生、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奖时优先予以考虑;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
4、积极参加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各项活动。
二、奖励标准
本年度奖励5人,资助金额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评审办法
1、各学院将评审通知传达到各学生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申请项目:翟健栋博士奖学金,年度:2021年,主要奖项需包含获得的荣誉称号,申请理由需包含参加过的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活动)。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并经学院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校评;
3、经学校评审,确定5名拟奖励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捐赠方审核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4、在奖学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取资格。
1)在发放期间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任课教师或学院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3)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截止时间:12月8日
2、申报材料:《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候选学生)纸质2份,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稿。
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