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确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教助便函〔2022〕 4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报内容
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非本学期)共5个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二、补报对象
未办理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复学在校生、2020届及2021届毕业生。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同学期内不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申报材料
1.附件1:退役士兵&退役复学信息汇总表(电子表&纸质表盖院章);
2.退役证(需提供纸质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电子表格顺序排列统一报送)。
四、工作流程
1.学院做好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知晓相关资助政策。
2.学院提交材料
学院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校助学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