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完善辅导员激励机制,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突出,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成绩优良;在学生中威信高,师生反映好;
4.截至2023年8月31日,参加辅导员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办法及步骤
1.个人申请:自主选择所带学生类别,并撰写书面总结材料(800字左右)、填写推荐表(见附件),要求列出2023年的相关参考指标,尚未涉及的数据打“/”符号注明;
2.学院推荐:学院在内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时,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主要考核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3.考核表彰:通过个人述职、答辩、同行测评、学生评测等环节综合评定。学工处、研工部、国际处复核后报学校评审表彰。
三、评选名额
根据《常州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全校优秀辅导员的名额为在岗辅导员(2023年8月)总人数的15%评选。
四、组织要求
1.各学院优秀按照在岗辅导员数(2023年8月)的20%推荐上报。
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将书面总结材料和推荐表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要附申报人个人生活照),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
3.申报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申报优秀本科生辅导员资料发送至:xsc@cczu.edu.cn,联系人:李焱(86330327);
申报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资料发送huanzi207@cczu.edu.cn,联系人:王欢(88519547);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