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于2月2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文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https://mp.weixin.qq.com/s/OaNrmQlmlrPY04qPHv0XCA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