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科学编制2024年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持续提升生源质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关于“改革增效”行动要求,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综合研究分析专业发展规划、培养能力、生源形势与办学资源、学生就业以及社会需求的关系,对2024年招生专业、开班数量和班级规模充分论证,认真开展专业计划报送工作。
2.各学院应以2023年分省专业计划(附件1)、实际录取情况以及转专业后的最终专业学生数等数据为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专业志愿录取率较低、就业前景不佳的专业,建议采取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的方式。
3.各学院在制定招生计划时,需确定招生科类,若同一个专业文科和理科(物理类或历史类)兼招,需分科类填报。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招生计划数和近年实际招生情况,结合学校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4.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计划填报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至学工处招办(逸夫理科楼609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sb@cczu.edu.cn。联系人:阴祥。联系电话:86330566。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