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要求,学校将于2024年全面开展本科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现就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2024-2025学年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家访要求
(一)拓展家访活动方式。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传统入户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书信等渠道加强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性。
(二)拓展家访活动对象。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就学业困难、业困难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
(三)拓展家访活动内容。坚持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招生宣传及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党支部特色品牌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各学院要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三、注意事项
1.家访工作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家访全覆盖,时间截止2024年10月。
2.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将对学院线上、线下家访工作情况择期抽查。
四、工作总结
家访活动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家访工作人员应填写《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信息汇总表》(附件1)、《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附件2),并留存照片、视频、文字材料等素材,实现“一生一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长档案全覆盖,准确客观反映学生的资助历史、学校记录、家庭走访等情况。同时,应针对家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做好家访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育人成效。
家访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填报、汇总附件1、附件2,附件1纸质版学工书记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工处,汇总表与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xgl@cczu.edu.cn
附件1《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xls
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