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大学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70037004700元三档,按10个月分月发放,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原则上应与学校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三、评审依据

各学院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大〔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以最新发布政策要求为准,结合学院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填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报和打印。系统网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录入,再在系统中上报学校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国家助学金“困中选困”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3、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4、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另附)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六、上报时间、方式报送材料

国家助学金上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里“资助申请平台”中的“资助管理”进行上报,系统导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盖章)学院公示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4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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