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700、3700、4700元三档,按10个月分月发放,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原则上应与学校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三、评审依据
各学院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大〔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以最新发布政策要求为准,结合学院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填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报和打印。系统网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录入,再在系统中上报学校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国家助学金“困中选困”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3、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4、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另附)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六、上报时间、方式及报送材料
国家助学金上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里“资助申请平台”中的“资助管理”进行上报,系统导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盖章)、学院公示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