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校复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校复评小组对各学院有必修课不及格获得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奖学金等级复评,复评小组一致意见,对班级不及格率小于30%的降一等,班不及格率超过30%(含30%)的不降等,复评结果见附件1请各学院将复评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本科生复评汇总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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