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教育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和帮助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不断推动学校与企业的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学校设立“常宝奖(助)学金”。根据相关协议精神,现正式启动2025年“常宝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
(4)创新能力强,研究生有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获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
(5)申报助学金的同学,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准),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6)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助)学金。
二、名额及奖助标准
奖学金每年度评选20人,奖励标准每人10000元;助学金每年度评选30人,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均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办法
1.各学院将评审通知传达到各学生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
2.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并经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推荐名单提交至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3.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拟奖励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常宝公司进行审定。
4.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取资格:
(1)在发放期间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
(3)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
奖学金 | 助学金 | ||
1 | 石油化工学院 | 1 | 2 |
2 |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合署) | 1 | 2 |
3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合署) | 1 | 1 |
4 | 药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合署) | 1 | 2 |
5 | 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 1 | 1 |
6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能源低碳信创产业学院(合署) | 1 | 2 |
7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软件学院(合署) | 1 | 2 |
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2 |
9 | 王诤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产业学院(合署) | 1 | 2 |
1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1 | 城市建设学院 | 1 | 1 |
12 | 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合署) | 1 | 2 |
13 | 吴敬琏经济学院 | 1 | 1 |
14 | 史良法学院 | 1 | 1 |
15 |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 1 | 1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1 |
17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 1 |
18 | 音乐与影视学院 | / | 1 |
19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20 | 周有光文学院 | 1 | 1 |
21 | 体育学院、中体产业学院(合署) | / | 1 |
22 | 海外教育学院 | / | 1 |
23 | 华罗庚学院 | 1 | / |
24 | 中以机器人产业学院、中以科创学院(合署) | 1 | / |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在2025年11月28日前将《2025年常宝奖(助)学金申报评审表》(纸质版正反打印,2份),《2025年常宝奖(助)学金申报汇总》(纸质1份,学院盖章)报学生处助学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电子文档发送至zxgl@cczu.edu.cn。
2.请各学院坚持评审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评审质量。要以奖学金评审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锻炼能力的积极性,培养和引导广大学生在今后的人生中奉献爱心、关心母校、回报社会。
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学生处助学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